ICCF 官方犬种标准说明
简短的历史概述
卡斯特牧羊犬是来自斯洛文尼亚卡斯特地区的古老牧羊与护卫犬种。其祖先被认为是早期的巴尔干和伊利里亚牧羊犬,用于保护牲畜和农场免受掠食者与陌生人的侵扰。该犬种在严酷气候、山地环境以及长期护卫任务中逐渐形成,因而具备力量、耐力与稳定的性格。20 世纪开始进行类型标准化工作,成功保留了其工作能力与外貌的一致性。如今,卡斯特牧羊犬作为护卫与家庭伴侣犬,以其可靠性和对主人的忠诚而备受推崇。
总体外貌
卡斯特牧羊犬是一种体型较大、强壮、结构匀称的犬,展现出稳健的姿态和良好的肌肉发育。身体略呈长方形,结实有力,胸深背强。头部宽大但比例协调,表现出平静与自信。耳朵中等长度、下垂并紧贴头部。尾巴较长,可达飞节,运动时略微抬起。被毛浓密厚实,底毛发达,颈部形成鬃毛,强化整体轮廓。步态平稳、有力且稳定。整体外貌展现出工作型犬和山地护卫犬典型的均衡力量。
重要比例
卡斯特牧羊犬必须具备强壮、协调的比例,以体现其牧羊与护卫用途。体长略大于肩高,形成轻微的长方形体态。胸部深且发达,确保肺容量与呼吸力量。头部宽大并与身体比例协调;口吻略短于头骨部分。背线平直稳固。四肢强壮且肌肉发达,角度适中,确保步态自信有力。尾巴较长并达飞节。比例应体现力量、稳定性与耐力。
行为与性格
卡斯特牧羊犬性格稳重、平静且自信,兼具天然警觉性与对主人的高度忠诚。它可靠、理智,拥有明显的护卫本能,能在危险情况下做出稳定反应。该品种不应表现出失控的攻击性——正确性格强调自控、自信与客观判断能力。对家庭成员温和亲近,对陌生人保持谨慎。需要坚定一致的领导与早期社会化。怯懦、恐慌、神经不稳定或无故攻击性均不可接受。
头部
卡斯特牧羊犬的头部宽大、厚重而比例协调,体现力量、理性与自信。头骨宽广、微拱,额段过渡明显但不突兀。口吻强壮、笔直,逐渐向鼻端收窄,但保持良好的深度与容量。鼻镜大且黑,色素良好。嘴唇紧致干燥,贴合良好。颌部有力,牙齿齐全,呈剪状咬合。颧骨明显但不过分粗重。表情平静、专注、自信。湿软、口吻乏力、粗糙线条或色素不足为缺陷。
面部
面部线条干净利落,结构明确,体现犬种平和而稳重的特性。口吻笔直有力,略短于头骨部分,深度良好。鼻梁平直,无弯曲或凹陷。鼻镜始终为黑色。嘴唇紧实、薄而整齐,不形成褶皱。颌部宽大有力,基础宽厚,是护卫犬必备的咬合优势。面颊适度发达,保持楔形轮廓。表面线条均衡、清晰。弱颌、过度粗重、松弛或色素不足均属缺陷。
眼睛
眼睛中等大小、杏仁形,略带斜角,赋予沉稳、自信与警觉的表情。眼色为深棕或棕色;过浅颜色被视为不理想。眼睑干燥、紧密贴合,色素深。目光应冷静、稳重且专注,不应显示恐惧或神经质。典型表情应自信且警觉观察。圆形、过大或凸出的眼睛,眼睑色素弱,或目光紧张均为缺陷。
耳朵
耳朵下垂、三角形、中等长度,位置较高并紧贴头部。耳基宽,耳尖略圆。放松时紧贴头部,警觉时根部稍微抬起,展现注意力。耳部被毛短而致密。不应过长、过低、半立或直立。错误耳形破坏头部整体轮廓。
颈部
颈部强壮、中等长度,肌肉发达,与马肩隆及躯干衔接自然。颈部姿态较高但不过度,强化了犬种的自信外形。皮肤紧致无赘皮,因浓密被毛而贴合。颈部需足够长且有力,以确保稳定的头部动作、护卫时的支撑力以及灵活转向能力。过短、过粗、过软或松弛的颈部均不理想。
躯干
躯干强壮、略呈长方形、发育良好。背线平直稳固,无下陷。马肩隆高且明显,顺滑过渡到宽大而强健的中长背部。腰部紧实、微拱、肌肉充分,为后躯提供足够推力。胸部深而宽,肋骨长且适度拱出,提供良好胸腔容量。腹部收紧,体现干练的工作型体态。骨盆宽大、肌肉更发达,略倾斜。胸窄、背弱、过长或松散均属缺陷。
尾巴
尾巴长而有力,至少达飞节。尾根位置较高,静止时自然下垂,尾端略弯。运动时抬起,但不得卷曲或搭在背上——只允许轻微的弧形。覆盖浓密被毛但不过度蓬松。尾形错误、过短、过高、过低、毛量不足或尾折均属缺陷。
外貌描述
前肢
前肢强壮、笔直、站位正确,提供稳定性与力量。肩胛骨长、倾斜良好并紧贴身体,形成正确的肩角。上臂肌肉发达,与肩胛长度相当。肘部贴合,不外翻或内扣。前臂笔直强健,骨量充足。掌部短、略倾但坚实。足部圆形、紧凑,肉垫厚实。掌弱、站幅过窄、骨量不足或前肢歪斜均属缺陷。
后肢
后肢强壮、角度良好、肌肉发达,提供强劲的后驱力与稳定性。大腿长而宽,肌肉饱满。膝关节角度适中,不可过直或过尖。小腿长度与大腿相等,坚实干净。飞节位置低而稳定。跖骨垂直、短而结实。足部紧凑且肉垫坚实。牛肢、关节无力或角度不足均属缺陷。
步态与动作
步态必须强劲、稳定、顺畅。前后肢均应直线平行,无交叉或摇摆。前肢前伸充分,后肢推力强劲,并通过稳固背部传递力量。背线在运动中保持平稳。主要步态为小跑,应轻松、弹性强且节能,以支持长期工作。步幅过短、僵硬、韧带软弱、节奏混乱或步态狭窄均属缺陷。
被毛
被毛浓密、厚实、双层结构,能抵御寒冷、潮湿与山地气候。外层毛长、直、略硬、贴身,形成清晰轮廓。底毛极为浓密、柔软、紧实,提供出色保温效果。颈部、胸部及后躯被毛更为丰富,形成鬃毛与“裤毛”。面部与前肢毛较短但密度高。毛过软、卷曲、底毛不足或过于丝滑均属缺陷。
允许的颜色
卡斯特牧羊犬主要呈灰色系——从浅灰至深灰常见,并常带黑色面罩。允许深浅不一的区域、渐变色或清晰色界。胸部或足部小白斑可接受但不理想。鼻镜、唇部与眼睑必须具备深色素。淡色、无面罩(在需有面罩的血系中)或色调模糊为缺陷。白化不得接受。
体型
卡斯特牧羊犬体型大、强壮,其尺寸应体现力量与护卫犬的工作特点。雄犬肩高一般为 57–63 cm,雌犬 54–60 cm。体重随性别与结构变化,但必须保持肌肉良好、强壮且功能性佳,不可肥胖或过轻。体高、体宽与肢体比例需协调。过高、过重或过轻的类型均不理想。体型必须支持其力量、自信与耐力。
缺点
任何削弱其工作类型、稳定性或外貌和谐性的偏差均属缺点,包括骨量不足、胸窄、背弱、体态松散、肌肉不足。头部缺点包括口吻乏力、过粗、眼色过浅、色素弱、耳位错误。被毛缺点包括柔软、卷曲、底毛不足。运动缺点包括步幅短、步态僵硬、狭窄步态、后肢牛肢或推力不足。性格缺点包括胆怯、焦虑、过度攻击或性格不稳。
取消资格的缺陷
严重影响性格、结构或色素的缺陷将取消资格。无缘无故的攻击性、明显的恐惧、惊恐反应、神经系统不稳定均不可接受。咬合错误、缺齿严重、眼睑缺陷、鼻镜或眼睑缺乏色素均属取消资格范围。超出允许灰色范围的颜色、大面积白斑、缺少面罩(如血系要求)均属取消资格。缺乏底毛、卷毛、过软毛亦不可接受。严重步态缺陷、肢体畸形或遗传异常也属取消资格缺陷。
重要说明
卡斯特牧羊犬具有强烈护卫本能、稳定性格与工作能力。在育种中必须保留力量、稳定的性格、自信与正确的被毛结构。过度柔软、装饰化或丧失工作能力均不可接受。评估时应考虑年龄、季节性换毛与整体体况。轻微外貌缺陷不如性格问题或神经稳定性问题重要。应保持犬种典型结构、正确比例与功能性动作。该犬种必须继续保持强壮、自信、独立且可靠的护卫特性。
结论
卡斯特牧羊犬是一种强壮、自信、可靠的护卫犬,兼具扎实外貌、稳定性格与工作能力。其仍保持保护领地与财产的能力,在各种环境中自信且理智地行动。标准强调正确比例、强健体格、自信步态、浓密被毛与稳定神经系统。该品种不可走向装饰化或丧失工作能力。在良好饲养与繁育下,卡斯特牧羊犬将继续作为家庭与农场中忠诚、有效且宝贵的护卫犬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