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CF 官方犬种标准描述
简要历史概述
博瑟牧羊犬是法国古老的牧羊犬品种,形成于法国北部和中部的平原与牧场,作为多功能工作犬广泛使用。此类犬最初用于守卫羊群、驱赶牛群以及保护财产。最早的文字记载可追溯至 18 世纪,19 世纪末该品种正式确立,并区分为长毛的布里牧羊犬与短毛的博瑟牧羊犬两个方向。该品种因力量强、独立性高、纪律性好以及极强的可训练性而备受推崇,尤其适合执行复杂的牧羊和警戒任务。20 世纪起,博瑟牧羊犬因其耐力、勇气与忠诚,也广泛应用于军队与警察工作。如今,该品种依旧保持着历史性的工作能力,成为稀有但极具声望的法国牧羊与警用犬。
总体外观
博瑟牧羊犬体型大、力量强,但结构匀称,外观高贵、自信,具有极为突出的工作特征。体格结实,肌肉干燥紧实,体现了品种的力量与耐力。身体略呈长方形,但比例均衡。头部大而不粗,线条笔直,神情专注。胸深,肋骨扩张良好,为长时间工作提供充足的呼吸容量。四肢笔直有力、骨量充足,使其动作稳定流畅。步态宽广自由,展现出工作型犬应有的力量与气势。常见毛色包括黑褐色(noir et feu)与大理石斑(arlequin)。整体外观融合了力量、优雅、功能性与沉稳的自信。
重要比例
肩高与体长关系紧密,体长略大于肩高,使力量与灵活性保持平衡。胸深达到肘部,为呼吸系统提供良好容量。头部比例协调,口吻长度约等于头骨长度,形成正确的轮廓。尾巴自然下垂,呈轻微的“J”形弧度。前后肢关节角度明确但不过度,使其在运动时具备强大后驱力和宽广前伸。骨量坚实但不过粗,肌肉干燥而清晰。比例必须满足长期工作需求,包括牧羊、警戒和在复杂地形上的移动。任何比例失衡都会影响功能性,被视为缺陷。
性格与气质
博瑟牧羊犬性格沉稳、自信、勇敢且纪律性强,与主人关系紧密,能胜任复杂的服务性工作。其气质稳定,不应表现出无端攻击性或胆怯。该品种智力高、学习速度快,同时具备独立判断能力,这在牧羊及警戒工作中尤为重要。博瑟牧羊犬警觉、专注、在任何环境下都可靠,具有天然的保护本能,但不会冲动行事。经过良好社会化后可成为家庭成员的一部分,但需要坚定的领导力与持续训练。恐惧、神经过敏、失控或过度攻击性均为严重缺陷,与品种典型不符。
头部
博瑟牧羊犬的头部大而比例良好,线条清晰笔直,体现典型的干燥感。头骨适度宽,略呈拱形,但无粗糙感。额段过渡轻微,形成笔直而有力的轮廓。口吻长、强壮,逐渐向大而黑的鼻镜收窄,鼻孔开阔。额部宽阔,无皱纹。颧骨适度突出但不影响干燥轮廓。咬合为剪状,牙齿大而坚固,要求齿列齐全。整体头部表情自信、专注、沉着,反映工作型犬的功能特征。头部必须显示力量与功能性,不能粗糙或过分精细。
面部
面部由长而强壮、结构良好的口吻形成,其长度约等于头骨长度。鼻梁笔直且宽阔,逐渐向鼻镜收紧。鼻镜必须为黑色,鼻孔发达。嘴唇紧致、干燥,与面部贴合,不形成多余褶皱或松垂。颌部有力,牙齿齐全,剪状咬合稳固。口吻与颈部衔接顺畅,无多余皮肤或沉重感。面部应展现工作能力:控制牲畜、快速准确反应的技能。缺陷包括口吻过短或过尖、颌弱、鼻色异常、唇裂或嘴唇过于松弛等。
眼睛
眼睛呈椭圆形,大小适中,水平安置,表情专注而自信。黑褐色犬的眼睛颜色应为深棕至近黑;大理石斑犬可接受略浅的颜色,但必须与整体表情协调。眼睑紧致,无下垂。目光敏锐、聪慧,表现出专注与随时工作的准备。圆眼、突眼、过浅的眼色或松弛的眼睑均为缺陷。眼睛是重要的品种特征,必须传达力量、智慧与牧羊犬所需的警觉性。
耳朵
耳朵中等长度,位置高,形状整洁。允许剪耳的国家中,耳朵可为直立三角形,强调警觉性与力量。在自然状态下,耳朵为下垂形,扁平、末端圆润,紧贴头部,位置对称。耳长不应过度,不得遮挡眼睛,也不应破坏头部的干燥线条。过低的耳位、厚重或粗糙的耳朵、基部过窄或外翻均为缺陷。正确的耳朵形态强化犬只的表情,使其展现出沉着、自信与专注。
颈部
颈部长而强壮、肌肉发达但干燥,颈峰明显,与躯干衔接自然。颈长应足以允许头部灵活运动,便于牧羊工作。皮肤紧贴,无皱褶,突出干燥特征。颈部稍前倾,形成和谐的轮廓,使动作稳定而平衡。颈部过短、过厚或缺乏肌肉均为缺陷。博瑟牧羊犬的颈部必须提供稳定性、力量与灵活性,是工作能力的关键之一。
身体
躯体结实,略呈长方形,肌肉发达、骨量强劲。背线平直而稳定,背部长但坚固,无软弱迹象。腰部短、宽、强壮,有效传递后驱力量并保持稳定性。臀部略倾、宽阔、肌肉发达,有助于强劲的步伐。胸腔深而宽,肋骨长且略呈弧形。腹部略收紧但不过度。骨量坚实,与全身比例协调,既不过粗也不纤细。软弱背线、桶状胸或轮廓突兀均为缺陷。身体必须体现力量、耐力与稳定性。
尾巴
尾巴长、自然、基部粗壮,末端逐渐变细。静止时呈自然下垂,形成典型的轻微“J”形弧度。在运动中尾巴上举,但不卷曲、不偏斜。被毛短而贴服。尾巴过短、折断、异常弯曲或位置过高或过低均为缺陷。尾巴必须与整体轮廓和谐一致,确保动作平衡,尤其在驱赶大型牲畜时十分重要。
前肢
前肢笔直、强壮,骨量发达,为稳定性和强劲的前伸提供支持。肩胛长且倾斜良好,与上臂形成正确角度,使前肢动作自由、幅度大。上臂肌肉发达。肘部向后对齐,不外翻或内扣。前臂长、直、肌肉干燥结实。腕部坚实,略微倾斜。足部圆形、紧凑、肉垫厚实。缺陷包括腕软、肘外翻、平足或骨量不足。
后肢
后肢强壮宽阔,肌肉发达,提供强大的后驱力。大腿长且肌肉丰富,角度明确但不过度。小腿长而干燥,保持平行。飞节低位、强壮,动作稳定。跖骨短且垂直,增加稳定性。足部紧凑而有力。后肢必须具有双重狼爪(双重趾爪)——这是标准规定的必备特征。缺陷包括角度直、韧带弱、飞节内扣或外张等,均影响驱动力与平衡性。
步态 / 动作
步态自由、自信、稳定,表现品种特有的力量与耐力。动作幅度大、后驱强劲,前肢直向前伸,无交叉或限制。背线稳固,无摇摆或塌陷。小跑时须呈现直线性、节奏性与前后肢协调一致。步态必须节能、高效,使其能长期保持速度而不疲劳。缺陷包括步幅短、肢势过窄或过宽、交叉步、驱动不足、内外八字或动作松散。
被毛
博瑟牧羊犬被毛短、密、略带硬感,贴身,能适应各种气候。底毛细密柔软,在寒冷季节更为明显。被毛长度一致,无局部过长或过软。头部和耳部毛更短、更平顺。波浪状毛、过长被毛、底毛不足或绒毛状被毛均属缺陷。正确的被毛应突出其干燥、工作型特征,保持清晰的轮廓。
允许毛色
标准允许两种主要毛色:黑褐色(noir et feu)与大理石斑(arlequin)。黑褐色须深邃有光泽,褐色标记应清晰、分布于典型位置:眉上、颊部、胸部、四肢下部及尾下方。褐色应温暖统一。大理石斑由灰底上分布的黑色斑块组成,斑块应均匀平衡。除胸口少量白斑外,不允许白色。褐色过浅、模糊不清或整体颜色不鲜明均属缺陷。标准外毛色(如大理石蓝、棕色、肝色等)均严禁。
体型尺寸
博瑟牧羊犬是大型犬,具有明显的性别差异。雄犬肩高 65–70 cm,雌犬 61–68 cm。成年体重一般为 30–50 kg,视性别与结构而定。体型必须与骨量、胸深和肌肉发达程度协调。过重影响灵活性与耐力;体高不足或骨量薄弱也会影响功能。比例必须体现工作型犬的力量、耐久性与高效运动能力。
缺点
所有破坏结构和谐或降低功能性的偏差均为缺点。包括:骨量不足或过重,胸深不足,背线软弱或塌陷,腰部无力,肌肉发育不足。头部缺陷包括唇松、眼睑松垂、口吻弱或轮廓不清晰。动作缺陷包括步幅短、前伸受限、后驱弱、肢体交叉、背线不稳。被毛缺陷包括波浪毛、底毛不足、褐色过浅或色泽不均。行为缺陷包括过度神经质、缺乏自信或服从性差。
取消资格
严重偏离标准、影响繁殖的缺陷包括:咬合错误(除幼犬轻微上颌偏差外)、缺齿超出标准允许范围、白化、严重结构畸形、导致跛行的肢体问题。黑褐色犬出现黄色眼或蓝眼,大理石斑犬以外的蓝眼,后肢缺乏必需的双重狼爪,非标准毛色,大面积胸外白斑均为失格。行为问题如无端攻击、极端胆怯或完全无法控制也属于失格。雄犬隐睾必须失格。任何削弱工作能力的特征均排除繁殖资格。
重要说明
评估博瑟牧羊犬必须基于其作为多功能牧羊与警用犬的历史定位。结构、性格与动作都应以功能性为核心。后肢双狼爪是必须存在的重要品种特征。头部干燥、眼睑紧致、耳形正确、身躯线条清晰均体现了品种典型性。幼犬因晚熟不应被严格扣分,因为此品种往往至三岁才完全成熟。自信、稳定、易训练与可控性等行为特质与外貌同等重要。任何影响工作能力的偏差都需严格评估。
结论
博瑟牧羊犬集力量、智慧、耐力与天生的纪律性于一体,是法国最具代表性的多功能工作犬之一。其外观体现出功能性:结实的身体、强壮的四肢、密实的被毛与匀称的比例,使其能够承担长期而复杂的任务。性格自信、勇敢、稳重,无无谓攻击或胆怯。经过正确训练,它可在牧羊、守卫、服务及运动等领域表现出卓越能力。遵循品种标准有助于保持博瑟牧羊犬的历史品质与独特类型,确保该品种持续作为可靠而专业的工作犬发展下去。










